材料 · 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与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人次、减少

关联 5 道小题

时间口径:现期为2023年第二季度:第一段机构数量为’季度末’时点数(存量),第二、三段结算人次与垫付金额为当季值(流量);所有增长率均为环比(相对2023年第一季度),材料未给基期(一季度)绝对值、无同比、无预测年份

单位与换算:机构数量用’万家’、结算人次用’万人次’、金额用’亿元’、备案人次用’万人次’。核心换算陷阱:人均垫付=亿元÷万人次=10^8元÷10^4人次=10

结构拆解

  • 第1段:2023年第二季度末机构存量。总数’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4.3万家’,其中列4类指标各给’数量+环比增速’:住院7.4万家(+10.2%)、普通门诊15.1万家(+28.9%)、门诊慢特病3.9万家(+75.9%)、定点零售药店27.9万家(+12.8%)。仅给环比增速,未给一季度数量
  • 第2段:2023年第二季度直接结算总盘子及两大分项,每项均给’人次+金额+两个环比增速’:总体2854.1万人次/394.1亿元(+46.0%/+32.6%);住院282.6万人次/354.3亿元(+32.9%/+31.8%);门诊2571.6万人次/39.8亿元(+47.6%/+40.1%)
  • 第3段:门诊费用的三分项及备案数据,口径同第2段:普通门诊1886.7万人次/26.5亿元(+49.6%/+36.8%);门诊慢特病59.7万人次/5.5亿元(+89.5%/+97.9%);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625.2万人次/7.8亿元(+39.0%/+24.6%);线上备案177.0万人次(+3.5%)

阅读陷阱

  • ⚠ 总量表述口径:第1段称’定点医疗机构54.3万家’,但’其中’包含零售药店27.9万家,验算7.4+15.1+3.9+27.9=54.3,说明54.3万实为’定点医药机构’总数(含药店),勿把药店再单独加总或误认为医疗机构不含药店
  • ⚠ 所有增速均为’环比’,基期是2023年一季度而非上年同期,求基期量/增量时不可当同比使用
  • ⚠ ‘人次’与’亿元’混排计算人均时必须完成’亿元/万人次→万元/人次’的量级换算,直接相除会差10⁴倍
  • ⚠ 数据需跨段拼合:门诊总人次2571.6=普通1886.7+慢特病59.7+药店625.2,门诊总垫付39.8=26.5+5.5+7.8;零售药店直接结算藏在第3段门诊口径下,与第1段药店机构数量是不同指标
  • ⚠ ‘减少个人垫付金额环比增速’与’人次环比增速’成对出现,判断人均变化时须用两增速之差(金额增速−人次增速)的符号,不能只看单项增速大小

小题群关系

本组题围绕’平均数(比值)类模型’设计:第1题是增长量计算(已知现期27.9万家和环比增速12.8%,求环比增加量=现期×r/(1+r),需万家→万家/家量级处理);第2题是两期平均数变化比较模型,用’分子(垫付金额)增速−分母(人次)增速’判断各分项人均垫付环比升降,需跨第2、3段取数据;第3题是现期平均数计算(354.3亿元÷282.6万人次,结果约1.25万元/人次)。三题无前后数值连环复用,但第2、3题共用’人均垫付=金额÷人次’这一核心公式,第3题算出的住院人均可作为第2题’住院项下降’结论的直观验证,且第2题比较门诊慢特病(97.9%>89.5%,人均上升)时思路与第3题的除法互为印证

关联真题

  • 5919124 江苏 2024 — 增长量计算(已知现期量与环比增速求环比增长量)
  • 5919125 江苏 2024 — 现期平均数计算(人均垫付=金额÷人次,含量级换算)
  • 5919129 江苏 2024 — 两期平均数变化比较(人均垫付环比升降判断)
  • 5919126 江苏 2024 — 现期比重计算(现期占’基期+现期’两期合计的比重,需先由环比增速求基期量)
  • 5919131 江苏 2024 — 综合分析判断(多几倍计算+环比增长量计算+同比环比口径辨析)

材料原文

        2023年第二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4.3万家。其中,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7.4万家,环比增长10.2%;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15.1万家,环比增长28.9%;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9万家,环比增长75.9%;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27.9万家,环比增长12.8%。

        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跨省联网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2854.1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94.1亿元,环比分别增长46.0%和32.6%。其中,住院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282.6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54.3亿元,环比分别增长32.9%和31.8%;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2571.6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9.8亿元,环比分别增长47.6%和40.1%。

        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中,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1886.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6.5亿元,环比分别增长49.6%和36.8%。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59.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5.5亿元,环比分别增长89.5%和97.9%。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625.2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7.8亿元,环比分别增长39.0%和24.6%。通过国家统一线上备案渠道成功办理备案177.0万人次,环比增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