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 2015年1~11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20个功能区(含两大重点功能区、传媒

关联 5 道小题

时间口径:单一现期时段:2015年1~11月,为累计值(非全年、非当月);同比基期为2014年1~11月;材料不含预测年份。涉及增速比较和’同比增收’均基于该11个月累计口径

单位与换算:收入单位统一为亿元,量级跨度大(7019.8亿元 vs 17.8亿元、6.3亿元),读数勿错位;增速有两种表述:百分数(本版本全部空白缺失)与’1.5倍’(即增长150%=150%,排序时需换算成同一口径);‘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高于15.2个百分点’是百分点差值而非百分比,用于反推全市平均增速;第4题’月均增收’需用同比增量÷11(不是÷12)

结构拆解

  • 第1段(文字):总体与两大功能区——20个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速(本版本数值缺失)、高于全市文创产业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创产业收入的比重(本版本数值缺失);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3772.5亿元,增速与占比数值缺失;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436.5亿元,增速与占比数值缺失
  • 第2段(文字):板块结构——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新媒体产业、影视产业三个功能区的增速数值均缺失,三区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比重缺失;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增速缺失、主题公园功能区增长1.5倍,两区合计占比缺失
  • 第3段(文字):互联网相关行业——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856.5亿元,同比增速数值缺失,高于全市文创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17.8亿元、其他互联网服务6.3亿元,各自增速数值缺失;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373.2亿元,同比增速数值缺失
  • 全材料为纯文字型材料,无统计图表;所有绝对额(7019.8、3772.5、436.5、856.5、17.8、6.3、373.2亿元)、两个百分点差值(1.2、15.2)和’1.5倍’为完整可见数据,但全部同比增速百分数和占比百分数在当前文本中为空白,须以原始完整试卷材料为准

阅读陷阱

  • ⚠ 本版本材料所有同比增速和占比的百分数均为空白,仅有绝对额、百分点差与’1.5倍’可见,标注和解答必须对照原始完整材料,严禁凭记忆或编造补数
  • ⚠ ‘1.5倍’是增长倍数(增速=150%),不是’增长到1.5倍’(增速=50%),第3题排序前必须统一换算口径
  • ⚠ 占比存在两个层次:功能区占全市文创产业收入的比重 vs 各功能区/板块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比重,两层比重的分母不同,不能直接相减或混用(第2题需把’占功能区总收入’换算到’占全市’才能比较)
  • ⚠ ‘高于平均增速1.2/15.2个百分点’是增速差(百分点),可用于反推全市文创产业平均增速,勿当成比例关系
  • ⚠ 全市文创产业总收入材料未直接给出,须由’7019.8亿元÷其占全市比重’(或结合增速关系)跨句拼出,属典型的部分与整体倒推
  • ⚠ 材料为1~11月累计值,第4题求’月均同比增收’时除数为11个月而非12

小题群关系

本组题围绕’比重与增速’两大模型展开:第1题为整体量倒推(7019.8亿元及其占全市比重→全市文创产业总收入,选项为范围型);第2题为比重作差求百分点差(两个功能区各自占功能区总收入的比重,需先借助第1题的全市总收入换算分母再相减,属连环复用);第3题为增速排序比较(传媒影视三区+文化休闲两区+两大功能区,含’1.5倍’与百分数的口径统一);第4题为同比增长量模型(856.5亿元×r/(1+r)得同比增量,再÷11得月均增收,其所需增速数值本版本缺失);第5题为综合判断题,逐项回验前面各段数据。题与题之间:第2题依赖第1题推出的全市总收入,是明显的连环题;第3、4题相对独立但都依赖材料中被空缺的增速百分数;第5题是对全材料数据的综合拼合检验

关联真题

  • 2136874 北京 2018 — 现期比重——部分÷比重求整体(整体量倒推+区间型选项)
  • 2136888 北京 2018 — 现期比重作差(百分点差)——跨层比重换算(占部分→占整体)
  • 2136894 北京 2018 — 增长率(同比增速)大小比较与排序
  • 2136898 北京 2018 — 月均同比增收(现期增长量÷累计月份数)
  • 2136914 北京 2018 — 综合判断题(以两期比重升降判断为主,辅以混合增长率、占比求部分、同比增量比较)

材料原文

二、根据下列统计资料回答问题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