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选非题(基期量折算+比重反推整体+差值量级比较组合验证)
考点:综合 / 综合分析选非题(基期量折算+比重反推整体+差值量级比较组合验证) 材料:312725 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规模以上信息传
问法模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的选非问法 → 对四个选项分别套用“基期量=现期÷(1+r)”与“整体=部分÷比重”两个模型做方向性粗算,锁定唯一错误项
推理链
- 第1步:题干为选非题;表2给出各地现期营业收入、占规上服务业比重与同比增速(全国39271.6/29%、北京9751.1/41%、上海4678.99/23%),反推整体=营业收入÷比重
- 第2步:A项反推:全国≈135420亿元、北京≈23783亿元、上海≈20343亿元,北京比上海多约3440亿元,占全国约2.5%,在5%以内,A正确
- 第3步:B项折算2020年上半年基期:上海4678.99÷(1+30.5%)≈3585亿元;江苏2202.2÷(1+25.1%)≈1761、湖北744.27÷(1+19.7%)≈622、河南639.54÷(1+18.4%)≈540、安徽555.5÷(1+15.8%)≈480、江西378.19÷(1+13.7%)≈333
- 第4步:五省基期之和≈1761+622+540+480+333≈3735亿元>上海基期3585亿元(官方粗算3654>3599),即五省之和高于上海,B“比上海低”错误
- 第5步:C项:现期信息软件业744.27>639.54湖北多;反推整体744.27÷20.6%≈3613<639.54÷17.4%≈3676,湖北规上服务业少,C正确
- 第6步:D项:文字段前20企业基期355.46÷(1+8.3%)≈328.2亿元,与表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期329.91亿元相差约1.7亿元<5亿元,D正确
- 第7步:选非题选错误表述,唯一错误的B即为答案,与官方一致
最快解法:⚡ 截位直除+放缩定B:上海基期粗算4680÷1.3≈3600,五省基期逐个粗算2202÷1.25≈1760、744÷1.2≈620、640÷1.18≈540、556÷1.16≈480、378÷1.14≈330,加总约3730>3600,直接判B错误;A项一步反推(北京9751÷41%与上海4679÷23%之差占全国39272÷29%约2.5%),C、D各一步基期折算/反推即可验证
易错点
- ⚠ 现期与基期方向反转:现期五省之和4519.7亿元<上海4678.99亿元,但五省增速(13.7%~25.1%)均低于上海的30.5%,折算基期后五省之和约3735反超上海约3585,凭现期大小直接判B正确必错
- ⚠ 选非题误选正确项:A、C、D均为正确表述,需找“不正确”的B;且B项六地增速各不相同,必须分别÷(1+各自增速),统一用同一除数会失真
- ⚠ 比重反推整体与跨材料取数:“部分÷比重”中比重按百分数处理(如744.27÷20.6%);D项前20企业数据(355.46亿元、8.3%)只在文字段,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须取表1的329.91而非门类总计744.27
母题抽象
🧩 当题干出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且选项混排基期折算、比重反推整体、差值量级判断时,对每项套“基期=现期÷(1+r)、整体=部分÷比重”粗算定方向,优先验证“多地区之和与单个地区比较”类选项,警惕增速差异导致的基期大小反转
同类特征:选非题·说法不正确、占全国的比例(比重差)、2020年上半年基期折算求和比较、差在5%以内/5亿元以内的量级判断、跨文字段与表1、表2取数、多地区分别折算基期
相关题
- 2261601(选调 2017,相关度1)
题干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 A. 2021年上半年,北京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国的比例比上海多5%以内
- B. 2020年上半年,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江西五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之和比上海低 ✅
- C. 2021年上半年湖北比河南规上信息软件业营业收入多,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少
- D. 2020年上半年湖北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中营业收入前20的企业总营业收入,与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差在5亿元以内
官方解析
A项:定位统计表2可知,全国的营业收入为39271.6亿元,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为29%;北京的营业收入为9751.1亿元,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为41%;上海的营业收入为4678.99亿元,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为23%。根据公式:整体
,可知全国的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亿元;北京的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海多

亿元,则其占比较上海高约
,正确;
B项:定位统计表2可知,各省2021年上半年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及其同比增长率,根据公式:基期量
,可以分别得到各省2020年上半年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如下:上海
亿元、江苏
亿元、湖北
亿元、河南
亿元、安徽
亿元、江西
亿元。1694+620+533+463+344=3654>3599,即2020年上半年,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江西五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之和高于上海,错误;
C项:定位统计表2可知,湖北2021年上半年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744.27亿元,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为20.6%;河南2021年上半年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639.54亿元,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为17.4%,则2021年上半年湖北比河南规上信息软件业营业收入多。根据公式:整体
,可知2021年上半年湖北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与河南相比
,则2021年上半年湖北比河南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少,正确;
D项:定位文字资料可知,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中营业收入前20的企业营业收入为355.46亿元,同比增长8.3%;定位统计表1可知,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为329.91亿元。根据公式:基期量
,可知2020年上半年湖北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中营业收入前20的企业营业收入
亿元,与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规上信息软件业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差在5亿元以内,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给定材料
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规上信息软件业”)保持较快增长,推动全省规上服务业稳步发展。
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676家规上信息软件业企业中营业收入前20的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355.46亿元,同比增长8.3%,拉动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疑点(官方解析可能有误,待人工复核)
官方解析B项基期数值因公式渲染缺失而不完整,且所列江苏基期1694系按÷1.3放缩(实际增速25.1%应÷1.251≈1761),3654为偏低的粗算值;精确计算五省基期之和约3735仍>上海约3585,“五省之和高于上海、B错误”的结论不变,答案B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