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定义辨析-并列定义(正向-反向缺省规则)
考点:定义判断 / 多定义辨析-并列定义(正向/反向缺省规则)
问法模型:题干给出’A包括两种类型’的并列双定义,问属于其中某一种(反向缺省规则)→ 先定位目标定义的反向特征词(‘与当事人预期相悖”产生与合同目的相反的结果’),再逐项对照排除
推理链
- 第1步:从题干提取’反向缺省规则’定义要点——‘与当事人预期相悖’、‘适用该类缺省规则会产生与合同目的相反的结果’,功能是督促当事人事先约定
- 第2步:提取对照面’正向缺省规则’要点——‘无需事无巨细地对合同进行约定’、‘只要适用合同法规定就能实现合同目的’,二者以’能否实现合同目的’为分界
- 第3步:A项’标的数量没有约定的,视为合同没有成立’——当事人订约目的是让合同成立生效,适用该规则直接否定合同成立,与预期和合同目的相反,落在反向侧
- 第4步:B项’按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C项’按缔约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D项’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三项均使合同在未约定事项上仍可继续履行并实现合同目的,均落在正向侧
- 第5步:仅A项符合’与合同目的相反’,其余三项均为’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对照得出结论
最快解法:⚡ 关键词对照法(正反分界词):抓’实现合同目的’vs’与合同目的相反’;正向选项句式均为’没有约定的,按照……履行’(合同继续走),唯A项为’视为合同没有成立’(合同被否定),直接锁定A
易错点
- ⚠ 把’缺省规则’当单一整体定义,忽略题干是正向/反向两种类型并列,未聚焦问的’反向’
- ⚠ 被B、C、D中’合同法规定”履行’等法律术语干扰,未判断适用结果是否符合当事人目的
- ⚠ 忽略反向规则的立法功能是’督促当事人事先做出约定’,即故意制造不利后果倒逼约定
母题抽象
🧩 当题干出现’X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另一种是……’的并列双定义且问属于某一种时,先提取目标定义独有的反向/负面特征词(如’相悖”相反’),再用’结果是否符合目的’逐项筛选,句式雷同的可选项常为对照干扰项
同类特征:两种类型并列定义、正向/反向对照结构、缺省规则-合同法填补、合同目的、与当事人预期相悖、多定义辨析问其中一种
相关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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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合同法大多属于缺省规则,当事人可以就同一事项做出不同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时,才把合同法规定填补到合同中。缺省规则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符合当事人预期的正向缺省规则,当事人无需事无巨细地对合同进行约定,只要适用合同法规定就能实现合同目的,有利于节约订立合同的成本;另一种是与当事人预期相悖的反向缺省规则,适用该类缺省规则会产生与合同目的相反的结果,以督促当事人事先对相关事项做出约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反向缺省规则的是:
选项
- A. 标的数量没有约定的,视为合同没有成立 ✅
- B. 质量要求没有约定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 C. 价款没有约定的,按照缔约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D. 履行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官方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正向缺省规则:“当事人无需事无巨细地对合同进行约定”、“只要适用合同法规定就能实现合同目的”; 反向缺省规则:“与当事人预期相悖”、“适用该类缺省规则会产生与合同目的相反的结果”。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标的数量没有约定的,视为合同没有成立,当事人签订合同,应是期望合同可以继续生效,符合“与当事人预期相悖”、“适用该类缺省规则会产生与合同目的相反的结果”,符合“反向缺省规则”定义,当选; B项:质量要求没有约定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说明合同对这方面即便是没有做出约定,该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符合“当事人无需事无巨细地对合同进行约定”、“只要适用合同法规定就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正向缺省规则”定义,不符合“反向缺省规则”定义,排除; C项:价款没有约定的,按照缔约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说明合同对这方面即便是没有做出约定,该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符合“当事人无需事无巨细地对合同进行约定”、“只要适用合同法规定就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正向缺省规则”定义,不符合“反向缺省规则”定义,排除; D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说明合同对这方面即便是没有做出约定,该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符合“当事人无需事无巨细地对合同进行约定”、“只要适用合同法规定就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正向缺省规则”定义,不符合“反向缺省规则”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给定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