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量计算(多个现期值+增速配对、含负增长项的带符号加总)
考点:增长 / 增长量计算(多个现期值+增速配对、含负增长项的带符号加总) 材料:5219532 2023年我国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业务收
问法模型:题干问’前5名省级行政区收入比上年’且选项为’增长/减少+不到/以上+量级’ → 逐项用增长量公式 现期×r/(1+r)(下降项取负)计算后加总,与500亿元分界比较
推理链
- 第1步:定位材料第4段,提取前5名配对数据:北京5721.4亿元(+4.2%)、上海4167.8亿元(+17.5%)、浙江1955.9亿元(+4.8%)、广东1754.5亿元(下降4.6%)、天津981.7亿元(+20.3%),五项现期合计14581.3亿元
- 第2步:增长量公式=现期×r/(1+r);增速为负(广东下降4.6%)时增长量取负值
- 第3步:北京=5721.4×0.042/1.042≈231亿元;上海=4167.8×0.175/1.175≈621亿元;浙江=1955.9×0.048/1.048≈90亿元
- 第4步:广东=−1754.5×0.046/0.954≈−85亿元(下降,为负贡献);天津=981.7×0.203/1.203≈166亿元
- 第5步:带符号加总:231+621+90−85+166≈1022亿元,为正且大于500亿元
- 第6步:对照选项,‘增长了500亿元以上’即D,故选D
最快解法:⚡ 百化分:4.2%≈1/24→5721.4/25≈229;17.5%≈1/5.7→4167.8/6.7≈622;4.8%≈1/21→1955.9/22≈89;下降4.6%≈1/21.7→减少量=1754.5/20.7≈85(取负);20.3%≈1/4.9→981.7/5.9≈166;合计≈229+622+89−85+166≈1022亿元>500,锁定D。更快的定性判据:仅北京+上海两项增长量≈231+621=852已超500,扣除广东−85后仍约767,浙江与天津为正贡献,总量必超500
易错点
- ⚠ 广东是’下降4.6%‘(负增速),其增长量约为−85亿元;若误按+4.6%计算会多算约170亿元(虽不影响超500的结论,但精确值出错)
- ⚠ 公式错用:误用’现期×增速’代替’现期×r/(1+r)‘,如上海4167.8×17.5%≈729亿元 vs 正确约621亿元,单项偏差即超百亿
- ⚠ 若改用’先求基期再作差’:广东需除以(1−4.6%)=0.954(除以小于1的数,基期1839反而大于现期1754),此处基期方向与符号最易搞反;另注意’下降’对应增长量为负,勿与’减少量’(正值)混淆
母题抽象
🧩 当题干出现’若干项合计的指标比上年增长/减少多少’且各项均为’现期值+增速’配对、增速有正有负时,用增长量公式现期×r/(1+r)逐项计算(下降项取负),带符号加总后与选项量级分界比较;配百化分r≈1/n可全口算,且可先用最大的正贡献项做定性锁定
同类特征:居前5名的省级行政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比上年、选项为’增长/减少+不到/以上+亿元量级’、多条’现期值+同比增速’配对数据、含’下降’负增长项、与500亿元分界比较
相关题
(暂无)
题干
2023年,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省级行政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比上年:
选项
- A. 减少了不到500亿元
- B. 减少了500亿元以上
- C. 增长了不到500亿元
- D. 增长了500亿元以上 ✅
官方解析
根据题干“2023年······收入比上年”,结合选项为减少/增长+单位,可判定本题为增长量计算问题。定位文字材料第四段可得:2023年,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省级行政区为北京(5721.4亿元,增长4.2%)、上海(4167.8亿元,增长17.5%)、浙江(1955.9亿元,增长4.8%)、广东(1754.5亿元,下降4.6%)和天津(981.7亿元,增长20.3%)。根据公式:增长量
,则前5名省级行政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量分别如下:
北京:
亿元;
上海:
亿元;
浙江:
亿元;
广东:
亿元;
天津:
亿元。
故所求增量
亿元>500亿元,即增长了500亿元以上。
故正确答案为D。
给定材料
2023年,我国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7483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利润总额1295亿元,同比增长0.5%。共投入研发经费943.2亿元,同比下降3.7%。
2023年,东部地区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5608亿元,同比增长7.3%;中部地区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781.6亿元,同比增长8.1%;西部地区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054亿元,同比增长0.2%;东北地区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9.4亿元,同比下降25.1%。
2023年,京津冀地区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6777亿元,同比增长6.4%;长三角地区(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6624亿元,同比增长12.9%。
2023年,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省级行政区为北京(5721.4亿元,增长4.2%)、上海(4167.8亿元,增长17.5%)、浙江(1955.9亿元,增长4.8%)、广东(1754.5亿元,下降4.6%)和天津(981.7亿元,增长20.3%)。全国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业务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级行政区有16个,数量较2022年全年增长3个。